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都有哪些( 二 )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07年1月31日签署 , 2009年7月25日生效 。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07年3月20日签署 , 2015年7月17日生效 。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 , 2008年7月11日签署 , 2012年7月7日生效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09年7月1日签署 , 2018年1月19日生效 。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10年10月7日签署 , 2015年12月13日生效 。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12年9月10日签署 , 2017年1月14日生效 。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引渡条约 , 2012年12月20日签署 , 2014年10月12日生效 。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14年9月13日签署 , 2017年1月18日生效 。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13年9月27日签署 , 2017年5月23日生效 。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 , 2014年5月4日签署 , 2017年12月2日生效 。
【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都有哪些】

和中国没有引渡条例的国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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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引渡
能够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包括:
1、犯罪发生地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领域管辖原则” , 又称“ 属地原则”所进行的管辖 。即一国对其所属领域内的人和物或发生的事件 , 除国际法另有规定外 , 按照本国法律和政策独立处置的权利 。
这种管辖是以一国实际控制的领域(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为其实施范围的 , 是国际法中产生最早、最普遍的基本管辖形式 。犯罪发生地是否在一国域内 , 往往成为该国能否成为一个引渡主体的关键 。
犯罪发生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 , 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不断改善 , 犯罪也带有了跨国的性质 , 使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往往不在一国境内 。
例如 , 1884年英国将一个名为尼林斯者引渡给德国 , 是因为尼林斯曾在英国南安普敦 。寄送伪造的汇票给在德国的一个商人 , 以偿付他所订购的物品 。因此 , 在德国被认为犯了伪造证券并作诈欺取财罪 。在此案中 , 德国提出引渡请求所基于的就是犯罪结果发生地国的管辖权 。
2、罪犯国籍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国籍管辖原则” 或“ 属人原则” 进行的管辖(即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 , 而不问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 。这就是说 , 如果犯罪人是属于本国国籍的公民 , 国家就可以实行管辖 。
日本刑法典第3条就具体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日本法院对本国人在境外犯罪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 。例如 , 一个日本人在日本境外犯了抢劫罪 , 那么 , 根据日本刑法典第3条第13款的规定 , 日本可以向罪犯所在地国提出引渡他的要求 , 成为该案引渡的主体 。
3、受害国
根据国家属地优越权的延伸原则 , 国家享有保护性管辖权 。因此 , 尽管犯罪行为发生地不在本国 , 甚至罪犯也不属于本国人 , 但如果犯罪行为的后果波及于该国 , 该国就可以行使管辖权 , 因而有权请求引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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