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一号令是什么意思?( 三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资质认可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
第十三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 。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一)法人资格终止;
(二)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三)自行申请注销;
(四)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资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注销后无资质承继单位的,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注销前作出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结果继续负责 。
第三章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备本办法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接受其资质认可范围内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 。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为依据,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对其决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 。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
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附件4)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单位所提供资料、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 。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 。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对审批对象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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