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明确:
经济利益是惟一原则
受长期的商业传统影响,上海商人形成了以个人本位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讲求实惠,关心个人和家庭生活,在商界则体现只讲经济利益,重利润的商人风格 。
上海在长期的工商业历史的影响下,实惠哲学成为上海人根深蒂固的观念 。追求实惠的上海人总是会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迅速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 。在商业活动中,上海人较北方人较少地考虑面子、名声等非经济因素,而是明确地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 。
北方人做生意可能考虑的因素还有人情关系、地位差别等,而在上海,商人们却很少考虑这些 。上海人做生意,只把经济利益做为惟一原则和目的,只考虑赚钱不赚钱,只要有钱赚,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可以迅速组成一伙,而一旦经济利益目的达到或这个团体达不到经济目的,一伙人就迅速解体 。
守法守纪,契约意识强:
长此以往,上海人形成了追求合理化、追求平等与规范的观念 。上海人的这种观念,使得今天的上海市成为极具理性的城市 。上海城市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热衷于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办法措施 。如果遇到什么新情况,上海人的倾向是立即制定管理办法,而市民也基本服从管理 。
守法守纪,遵守秩序是上海人的基本观念 。上海人不做违法的生意,这虽不能说是绝对的,起码是大多数上海商人的共识 。他们是生意场上的“正人君子”,不做“偷鸡摸狗”之事,甚至连“擦边球”都不打 。与上海人做生意时,应该遵纪守法,按规矩办事,否则你就会失去他们的信任和合作 。
因为守法守纪,上海人是非常理性的,做事要求有理有据,他们契约意识强,重合同 。这源自商业传统的熏陶 。上海现代商业历史长,尤其是西方数百年商业传统对上海深刻影响,使得上海人形成了凡事讲求公平合理、追求合理的心理素质,因此,他们较为重视合同契约 。
上海商人做生意时,认真履行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如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上海商人大多会严格按合同办事,决不含糊 。签定合同有如下的一些特色:
(1)合同是做生意一般不能少的,签订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 。
(2)合同签订内容全面,表述精确 。特别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有清楚的表述 。
(3)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尽可能考虑并有相应的对策条文 。
(4)讲究合同的合法性,认为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合作双方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够产生因可预见的主客观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状况 。
【上海人的性格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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