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二 )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 , 可以由政府投资 , 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 , 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
【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珠海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 , 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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