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二 )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高于4320元(不含);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28周岁;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 。除了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也有很多网友想要了解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
【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哪些呢?根据烟台市政府公布的公告显示,具体包括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然后街道办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初审,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并上交到区房管部门进行复审,区房管部门核对通过后存档并将材料上交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发放准购证,申请者凭借准购证在经过摇号、轮候之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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