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让多点执业政策激发药师潜力点燃药师热情( 二 )


通过建立执业药师胜任能力体系,对不同水平的执业药师进行技术分级,让更高水平的执业药师投入到慢病患者的用药管理之中 。在2016年9月,认证中心联合中国药科大学和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建立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同年12月份在杭州召开“首届中国执业药师发展论坛”同时发布《2016年中国执业药师发展报告》,《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构建研究》和《执业药师技术等级定标研究》等成果,此外,联合中国药学会等五家国家级专业团体发布了《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这些措施的核心思想都是解决现有执业药师专业能力的问题 。但多年过去,多点执业这一概念在落地实施过程中不是走偏就是仅仅提出一个宣传口号而已,没有很好研究贯彻这一精神的真正内涵 。
近日在“放管服”的改革大潮下,多地对开设药店的条件陆续取消间距限制或营业面积的要求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主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六大措施》,提出了“包括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有条件放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等多项措施,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突然间成了热门话题 。尤其是如何实施执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再次提出疑问 。因此,我们也有义务让更多的政策制定者和媒体了解这个概念的初衷,避免再次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也需要避免连锁企业打着这样的大旗,变相减少使用执业药师的配备,更不能采取由一个执业药师通过远程负责十个或更多的门店服务的套路,这不是我们的初衷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目的不是要减少执业药师配备数量,而是要点燃执业药师的热情,激发执业药师的潜力,发挥企业内部人员的潜能,提升内部执业药师的活力,让更多的执业药师利用其业余时间走进社区及百姓家庭,为广大的慢病患者提供用药管理服务 。
多点执业模式的建立,也需要有配套的监管制度作为支撑 。监管部门需要出台更加明晰的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而不是仅仅提出一个概念,更不能把多点执业的概念用于诸如远程管理多个门店等其他用途 。监管部门需要规范执业药师的多点执业模式,可以先从连锁企业开始实施,挖掘企业内部优秀的执业药师,允许他们在企业内多家门店注册并提供药学服务,需要企业报备药师服务的计划时间表以及建档药历和随访记录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 。应允许企业外聘执业药师用于多点兼职执业功能时,可注册于具体门店,但不能作为配备使用,除非聘任执业药师是全职工作于门店且承担门店责任药师的角色 。因此,对于开展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需要报备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计划表以及工作记录(包括药历及随访记录),建立服务质量抽检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此外,允许一个门店同时注册多个执业药师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药学服务 。总而言之,这些服务行为都必须报备监管部门并实施服务质量检查制度 。
笔者认为执业药师需要建立专业的公众形象,社会药房应在门店推广和宣传执业药师的社会功能和专业角色,促进执业药师在疾病预防、自我药疗、促进健康、患者教育、用药指导和慢病用药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其作为医疗团队成员的作用,让社会和百姓认知执业药师是指导和管理患者用药的服务提供者 。同时,也需要鼓励执业药师走进社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确立执业药师专业为本,患者至上的理念,承担慢病患者的用药监护并积极参与慢性疾病的管理,推广“家庭执业药师”的概念到慢病管理及健康管理之中,使执业药师成为患者可以信赖的家庭疾病管理和用药管理的指导者和践行者 。通过研究执业药师介入慢病用药管理产生的价值,来体现药师职业在慢性疾病管理中创造的社会经济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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