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樱桃红了(随笔)

这是一个盛夏的雨天,我走在故乡的一条村道上,被朦胧笼罩。
依稀记得儿时,这条街上总是很吵的。牛奔羊走,人声鼎沸,那时候我还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开这个村庄,变成一个“城里人”,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是下一顿饭母亲可以煮一锅大米饭,然后再炒上一盘香喷喷的鸡蛋。
那时候我以为这条街是我的,因为我熟悉它的每一寸土地,而它也几乎摸遍了我的整个身体。甚至有几次下雨,我摔跤的时候,我的血和着雨水,渗进了它的身体,我以为我们已经融为一体了。可是后来,那个我熟悉的老街消失了。路基还在,两边的院子也都还在,可是,却都变成我所陌生的了。
现在,这条街铺满了水泥,不再如从前般泥泞,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坑,而路旁的房子、院墙、甚至大门,几乎全都翻新过了,放眼看去,我仿佛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路旁的大石不见了,那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玩扑克的地方,河沟不见了,取代它的是一条规整的河道,两边修筑了整齐的堤墙,许多东西都不见了,或换成了更新更好的,或干脆就直接消失了。许多人也都不见了。村庄还是那个村庄,却好像不再是我的那个村庄了。
对这个村庄,我成了陌生人。好在,樱桃树还在。
樱桃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一种果树了。村里从没有人会刻意栽种它,可是几乎每一家的院落里,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有一株樱桃树,每年的这个时候,都可以看到一串串的红果挂在深褐色的枝条上,掩映在翠绿的叶子中。小时候,每次都会在裤兜里装满樱桃出去,渴了饿了或者馋了,就从裤兜里抓一小把来吃。伙伴们你吃一点我的,我吃一点你的,虽然都是一样的东西,却总能尝出不同的滋味。有时候着急出门,来不及摘,就顺手撅下一枝出门。樱桃树最不怕受伤,只要不是绝了根基,来年它只会更加茂盛。
我在小村里生活了20年,有记忆起,樱桃是年年不落的。无论年景多么干旱,庄稼如何歉收,樱桃都会准时足量地出现在我们需要它的季节里。那时候我还吃不起车厘子,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来买应季的时鲜,因此,每一家院子里的那些树,就成了我们这些半大小子小丫们扳手指算计的东西了。
樱桃树是最好活的,每年的初春,那些被我们扔得遍地都是的樱桃核都会与野草一起,悄然冒出嫩芽,然后经过羊啃鸡啄以及各种天灾人祸之后,慢慢地长大成两拃长的小树苗,这时候它的枝干还是绿的,像鲜花的嫩枝,有些人家院子里有空地方的,便会移植一两株进去。更多时候,大家会顺手将这些幼苗除掉,因为在那些成年人的眼里,这些樱桃没有什么用。它们的枝干不够坚硬,它们的果实不能卖钱,它们的根不能用来雕琢……至于用来填灶,它们生长周期不短,远比不上那些躲进山里的荆条。人类用自己的价值衡量一切自然界的事物,也许这是达尔文进化论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人类用法。所有适合人类的,都被留下,所有影响人类生存的,全部铲除。
我走在小村的现在,却在怀念它的曾经,因为那里有我。
责任编辑:谢宛霏
【 随笔|樱桃红了(随笔)】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