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评论1+1:什么才是保护特色小吃品牌的正确姿势

正观综合
没有系统布局,光靠局部发力,只会让发展路子越走越窄。
备受关注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终于迎来权威定调。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答采访人员问时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小吃|评论1+1:什么才是保护特色小吃品牌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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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格局决定产业规模大小
仅想通过起诉索要赔偿、收费发展会员,短期内或许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从长远考虑,不利于地方品牌在全国范围打响知名度。“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出的通报中,这句话赢得了不少点赞。发展思路和格局决定产业规模大小、品牌经营好坏。没有系统布局,光靠局部发力,只会让发展路子越走越窄。事实上,把地方小吃品牌做大做强有很多种方式。从帮扶支持、加强培训,到推进标准化、连锁化、产业化转型升级,福建沙县小吃,甘肃兰州、青海化隆拉面等地方品牌都做出了不少探索。这样的发展经验值得各地参考借鉴。只有把地方小吃当作一项事业来谋划、立志做成大产业,各地才有可能和更多商户形成发展共同体,一起把舌尖上的美味维护好、经营好、推介好,让更多小吃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著名品牌。
光明日报:这些商标包含着无可置疑的公益性质
所谓行业协会的作用,理当是把相关品牌做大做强。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得让更多品牌下的商家获得更多发展的空间。可现在的情况是,不管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都把矛头指向了众多中小商家。它们本身就并不财大气粗,还被索要巨额赔偿,显然会对正常经营造成负面的影响。如果众多商家不得不陷入“凋敝”的状况,试问,相关品牌的“发扬光大”又从何谈起?进而言之,这一场看似热闹的舆论风波过去之后,相关品牌的价值,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逍遥镇胡辣汤”也好,“潼关肉夹馍”也罢,都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商标,也蕴含着中国传统美食的文化意义。它不光属于某个地方,更不属于某一个行业协会,身处这场风波中的当事人恐怕已经遗忘,这些商标本身还包含着无可置疑的公益性质。
经济日报:不能将地方特色小吃商标异化为某个组织或某个地方机构的行业利益
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带有财产属性的私权,这种私权同时带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商标的财产属性私权,产生于商标的实际使用和商业投入以及商标信誉的积累。地方特色小吃并非某个企业或某个组织的私人创设、私人投入或私人信誉,而是历史地理文化传承中形成的实际利益。地方特色小吃名称如果成为注册商标,必然一定程度上带来商标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好其中的商标利益,关系到民众和消费者的实际利益,需要相关管理者发挥智慧、借鉴经验,也需要相关裁判机构依法办事。不能将地方特色小吃商标异化为某个组织或某个地方机构的行业利益,而应从有利于经济业态健康发展的角度做出利益分配和制度安排。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地方特色小吃的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商标保护,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商标法的原则性规定,而应该考虑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门性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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