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自毙的上一句是什么(必自毙的原文及翻译)

1、必自毙上一句:
多行不义 。
2、原文:《郑伯克段于鄢》
【作者】左丘明 【朝代】先秦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 。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 。段入于鄢“ 。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 。公赐之食 。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 。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 。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 。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是之谓乎?”
3、翻译: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 。”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那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非法制所许,恐怕对您有所不利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背叛归为自己 。公子吕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 。”庄公说:“不用除掉他,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 。”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 。公子吕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他也会垮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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