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实行募兵制和租庸调制的共同作用是(募兵制和租庸调制的共同作用是)

1、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
2、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的制定和实施须均田制的配合,一旦均田被破坏,租庸调法则会随之失败,武周后由于人口增加,又不断土地兼并,公家已无土地实行均田制,男丁所得土地不足,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无力负担,大多逃亡 。安史之乱后,朝廷负担遽增 。唐德宗年间,改行杨炎的两税法,以征收银钱为主 。
【唐朝实行募兵制和租庸调制的共同作用是(募兵制和租庸调制的共同作用是)】
3、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 。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 。统治者认为,将健壮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 。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 。此外,健壮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 。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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