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青苗法弊端导致失败 王安石的青苗法一直备受争议

春天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冬天把秋天的存粮给吃得差不多了,夏收的时间还没有到来,因此春天大多数贫民在没有存粮的情况下,只好跟别人借粮食过春 。
只听说过过冬的,没听说过过春?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在古代春天往往比冬天还要难熬 。那么贫民需要向谁借粮食呢?当然是本地的地主富绅了 。
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地主们借粮食给你们过春,自然是要收取一定利息的,这些利息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只要形成垄断,那么利息的数额就会相当高 。
王安石拍脑袋一想,不对啊,这事儿对老百姓太不公平了 。为了体现公平,王安石在改革中,实行了所谓的青苗法 。

王安石青苗法弊端导致失败 王安石的青苗法一直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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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简单来说,就是在青黄不接的春天,以较低的利息(20%的利率)将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食借给老百姓 。等到秋收以后,再连本带利一起收回来 。
王安石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这么做至少有3点好处:
  1. 第一,能够减轻老百姓们的负担,不会被高昂的利息压垮 。
  2. 第二,能够增加朝廷的收入,做到富国强兵 。
  3. 第三,能够打压民间高利贷现象,以此稳定人心 。
这岂不是一举三得的好事吗?但是青苗法最终却以失败而告终,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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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苗法出发点好,但在基层实行时出了岔子 。
王安石毕竟是宰相,他不太清楚基层官员们究竟是怎么实行政策的 。早期,这一政策在河北路、京东路、淮南路三路实行,在没有看到效果的情况下,王安石就贸然将青苗法推向了全国,结果麻烦来了 。
当时地方官员每个人身上都有任务,也就是说每年都必须要完成一定量的借贷任务,有点儿类似银行从业人员,否则就要扣绩效奖金 。
因此地方官员们开始胡作非为,强行让那些不需要借贷的地主老爷们前来借钱 。这些人本身比较富足,勉为其难借了钱粮以后,不就占了贫民们的份额了嘛!所以说贫民们无计可施,只好继续向这帮地主老爷们借粮食 。
而地主老爷们被官府收了一道利息,再借给贫民的时候,为了维持过去所能挣到的利息,自然要抬高利息的额度,这就造成了老百姓们所承受的利息比过去还要多 。
贫民能不能直接向官府申请借粮呢?可以,但是地方官员会在青苗法规定的利息的基础上,随意抬高利息,负担也相当重,就问你借不借吧!
因此,青苗法发展到后来,居然成了地方官员们专门用来放高利贷的工具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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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贫民借贷,需要抵押 。
你到银行借钱,没有抵押物的话,能随随便便借到钱吗?当然不能 。在宋朝也是一样,不是任何一个街溜子跑去官府都能借到粮食的,他们也必须要有抵押物 。
这是可以理解的,万一借粮的人提前去世,或者跑路了,那么地方官府就得自行负责这笔借款了,他们是不可能让自己吃亏的 。
但是问题来了,我都是贫民了,我能有什么抵押物呢?我是有学区房啊,还是有豪车啊?既然什么都没有,自然也就借不到钱了!
这么一来大家岂不是都不用去借钱了?没关系,人家有的是办法 。他们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十户作为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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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捆绑借贷的范畴了,也就是说必须要10户人家一起来借贷,而其中必须要有3户人家是有抵押物的富人 。集体借贷的好处就是不怕你不还钱,至少有一部分人是有抵押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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