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机报废年限规定 简述收割机报废年限规定


1、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规定: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 。
【收割机报废年限规定 简述收割机报废年限规定】2、收割机它是一体化收割农作物的机械 。一次性完成收割、脱粒,并将谷粒集中到储藏仓,然后在通过传送带将粮食输送到运输车上,也可用人工收割,将稻、麦等作物的禾秆铺放在田间,然后再用谷物收获机械进行捡拾脱粒 。收获稻、麦等谷类作物子粒和秸秆的作物收获机械 。包括收割机、割晒机、割捆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和谷物脱粒机等 。谷物收获机械是在各种收割、脱粒工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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