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解制度在哪些方面可以调解


立案调解制度在哪些方面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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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解制度在哪些方面可以调解】立案调解 , 是指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对有可能经过调解(法律法规禁止调解的除外)解决的民事案件 , 在案件移送相关审判部门前 , 由立案庭的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 , 达成协议 , 化解纠纷的诉讼活动 。
具体规定每个省份均略微不同 , 以山东省为例: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立案审查阶段的作用 , 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 维护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和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 , 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 , 制订本规定 。
第三条下列案件适用立案调解:
(一)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当事人在诉前自行和解 , 或者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达成协议 , 申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的案件;
(三)信访申诉案件;
(四)属本院审理的再审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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