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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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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