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诉讼费收取办法


诉讼费收取办法(抚养费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对判决书中的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和分配金额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或再审吗?

【结论综述】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如有异议,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院长申请复核 。如果就诉讼费用事宜及其他实体诉讼请求一并上诉,无论当事人是否对诉讼费用事宜提出异议,法院一般均会主动审查原审判决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和分配金额,并作出裁判 。由于诉讼费用事宜并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申请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中,法院不会对诉讼费用分担问题进行审查 。

【司法裁判】

案例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与东方电气集团峨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二终字第70号】

农行绵竹支行一审请求:一、撤销东气半导体公司于2011年11月29日、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14日向东气财务公司设定抵押的行为;二、判令东气半导体公司和东气财务公司承担农行绵竹支行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查询费等必要费用25万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东气半导体公司承担 。

该院判决如下: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43050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负担 。

农行绵竹支行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案涉抵押行为或将案件发回重审;二、判决一审法院退还多收的诉讼费;三、判决由东气半导体公司、东气财务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以及农行绵竹支行因本案支付和应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查询费等必要费用 。

本院认为:……关于农行绵竹支行所提本案属非财产案件而不应按案件标的收费的上诉主张,对于其所提第一项诉请即撤销案涉抵押行为,在本案之前,农行绵竹支行已基于其与东气半导体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另案提起了给付之诉,受诉人民法院按案件标的已收取了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本案诉请系在上述给付之诉后,农行绵竹支行为实现权利而提起的确认之诉,并不涉及到所涉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履行,故应按非财产案件收费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农行绵竹支行第一项诉请的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应各为100元;农行绵竹支行所提第二项诉请即要求东气财务公司、东气半导体公司承担其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查询费等必要费用25万元,属本案涉及的财产性部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项诉请的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应各为5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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