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全证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措施有哪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全证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
推荐阅读
- 外地车在兰州怎么限号 兰州限号措施
- 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措施 有效做法
- 荔枝秋季管理方法 荔枝树的秋季管理措施
- 2021深圳外地车限行细则 最新限行措施全解读
- 被动物咬伤后将采取哪些措施
- 黎平县茶园主要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措施
- 开放网站怎样防护 防护措施
- 如何养羊怎么养羊 如何养羊如何养羊
- 提高安康茶园经济效益的措施
- 提高闽东乌龙茶品质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