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有效的承诺 , 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 , 因此 , 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 , 被要约人 , 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 , 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 两者的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法中的承诺的定义是什么】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 所谓有效时间 , 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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