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和补休的问


【关于加班和补休的问】加班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休息日加班应给予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安排加班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 。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同时安排补休;未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安排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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