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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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 。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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