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回禄原文、作者

罪回禄 宋代:郑刚中
回禄为火神,威权尤贵重 。
年来何失职,权为盗所弄 。
此盗假尔威,蜂蚁聚徒众 。
煌煌万炬光,灼燎随所纵 。
烟氛障白日,烘炙盛骚动 。
老幼哭无家,祸虐人所共 。
使人不见此,聪明欲何用 。
神而审其然,可得亡制控 。
忍使盗意满,生民负焦痛 。
尔过不可文,反躬当自讼 。
作者 【罪回禄原文、作者】郑刚中(1088年—1154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人 。南宋抗金名臣 。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 。登绍兴进士甲科 。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 。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 。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 。桧死,追谥忠愍 。刚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编)三十卷,《四库总目》又有周易窥余、经史专音等,并传于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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