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光斗的个人事迹


左光斗的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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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与杨涟同年进士,授中书舍人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升浙江道监察御史 。天启元年(1621年) 领直隶屯田事,上“足饷无过屯田,屯田无过水利疏”淮行,奉委通判卢象观,主持水利。后任左佥都御史 。明熹宗刚即位的时候,魏忠贤乱政,杨涟上了一份奏章,揭发魏忠贤二十四条罪状 。左光斗等七十余人大力支持他,草奏弹劾忠贤等三十二斩罪,但熹宗皆不信 。魏忠贤反诬陷杨涟等六君子接受熊廷弼的贿赂,判定杨涟、左光斗各坐赃二万,魏大中三千 。后左光斗等人被捕下狱,受酷刑折磨,史载“五日一审,裸体受拶、夹、棍等刑,不能跪起,平卧堂下受讯” 。将死之前,左光斗的学生史可法买通狱卒,前往探监,遭光斗怒斥离去 。后死于狱中 。史可法受光斗“忠义”感召,继其志业,忠君爱国,亦身殉社稷 。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逝世,明思宗即位,惩办魏党,魏忠贤自杀 。
【左光斗的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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