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酷刑的棍刑

【中国古代酷刑的棍刑】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对于此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 。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 。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挖好的坑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屁眼里插玩意儿 。

中国古代酷刑的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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