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税专项扣除忘了申报,21年可以退税吗?


2020个税专项扣除忘了申报,21年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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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开始办理,一直到6月30日 。51个税管家提醒,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政策解读】一、哪些情形可以通过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申请退税?针对很多税友关心的“2021年还有个人所得税退税吗”这个问题,51个税管家表示,只要纳税人多预缴了税款,都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 。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 。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例:某纳税人于2020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 。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 。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 。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
【2020个税专项扣除忘了申报,21年可以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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