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盗取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盗取商业机密如何追责】《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
推荐阅读
- 相互宝和商业保险冲突吗?
- 商业办公楼能改住宅吗?
- 新生儿商业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 商业用地没有房产证吗?
- 个人名下的商业房产能查到吗?
- 天津商业大学是几本 给大家介绍一下
- 如何防范使用充电宝个人信息被盗取
- 房产税针对商业用房吗?
- 什么样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
- 没有商业保险不能出国留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