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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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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