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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元一碗烩菜 , 没有肉!” , 陕西西安 , 华清宫外“天下第一面” , 一名女子游客点了一碗58元的大烩菜 。 万万没想到 , 大烩菜上来后 , 女游客没发现一丁点肉 。 哪里是大烩菜 , 简直就是一大碗大白菜汤 , 加了点粉丝什么的 。
女游客十分气愤 , 便拍了视频上传网络 。 据当地网友表示 , 这碗菜根本不是陕西大烩菜 。 正宗的必须有海鲜丸子、肉片、油豆皮、木耳、黄花菜、粉丝等 。 而涉事门店另一家分店工作人员则称“如果全是白菜 , 可能是这几天游客太多 , 厨师忙不过来了 。 ”
目前 , 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
对此网友们也是炸了锅!“今年最火的就是西安”“节假日出去旅游 , 就只有挨宰的份”“25元六根面、58元的白水煮菜 , 西安算是出名了”“再忙也不能给顾客弄一碗大白菜端上桌呀 , 这解释也是没谁了”“厨师太忙 , 为啥不只放海鲜丸子呢?”“钱要挣 , 但要合理 。 别没了良心 , 失了信誉 , 结果没了客人 。 ”“这种店就应该让他歇业处罚!别让无良商家给西安这座历史名称抹黑!”
那么 , 店家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 , 面馆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级、主要成份、费用等有关情况 。
具体到本案 , “天下第一面”馆 , 应当对菜品的主要成分进行告知 。 如果未如实告知 , 那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陕西|“58元一碗烩菜,没有肉!”,陕西西安,华清宫外“天下第一面”,一名女子游客点了一碗58元的大烩菜】
其次 , 餐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 ,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 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
具体到本案 , 58元一碗的陕西大烩菜 , 却变成了大白菜汤 , 成本也就几块钱 。 本应有的海鲜丸子、肉片、油豆皮等 , 却什么都没有 。 不仅质量没有保障、价格也十分不合理 , 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 消费者有权拒绝买单 。
再次 , 餐馆涉嫌欺诈消费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 , 为500元 。
本案中 , 如果面馆提供的菜品图片显示有海鲜丸子、肉片等食材 , 但是面馆上来的大烩菜却什么都没有 , 显然是欺诈消费的行为 , 应当退一赔三 。 不足500元的 , 应当赔偿500元 。
第四 , 当地市监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如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
从理论上讲 , 确实存在厨师比较忙、忘记加主要食材的情况 。 但是 , 如果是个例 , 还能解释的通 。 如果有多人投诉 , 那就赤裸裸的狡辩了 , 谎言就会不攻自破 。
如果经调查 , 面馆存在违法行为 , 将面临着严厉处罚 。
经营者有在商品中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 , 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 , 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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