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户口迁到汕尾市需要些什么证件之类


揭阳市户口迁到汕尾市需要些什么证件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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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户口迁到汕尾市需要些什么证件之类】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不同,需要的证件及资料,也会有所区别,以下供参考:1,基础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后,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4、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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