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当僧人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当僧人】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当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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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如下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 , 须本人自愿 , 六 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 , 身体健康 , 信仰佛教  , 爱国守法 , 有一定文化基础 , 父母许可 , 家庭同 意 。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 , 经查明身份来历 , 认定 符合出家条件的 , 方可接受留寺 , 指定依止师 , 授 予三皈五戒 , 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 , 再正式剃 度 , 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 , 须本人自愿 , 爱国守法  , 品行端正 , 有一定信仰基础 , 经佛教徒介绍 , 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 , 应郑重如法进行 。皈依人须填 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 , 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 , 道风严肃 , 管理 正常 , 法务、生活设施完备 , 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 戒 。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 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 , 根据实际 需要 , 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 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 , 须事先由 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 ;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于四周 , 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 , 符合本 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 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 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 , 经传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 , 方可允许进堂受戒 。年龄超 过六十周岁 , 除增戒、补戒者外 , 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 , 对象以本省受戒 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 戒省佛教协会同意 , 开具证明 , 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 , 必须分别讲 授戒本 。传授比丘尼戒 , 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 。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 号 , 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 。违犯国法教规者 , 舍戒 还俗者 , 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 , 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 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  , 并发给证书 。未经认定资格者 , 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 , 提出常住 僧人名额 , 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 。在规定名额内 ,  凡接受常住僧人 , 已出家的 , 必须验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 证明;新出家的 ,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 。寺 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 , 须考核一年合格后 , 报请政 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 , 寺院应收 回戒牒、度牒 , 将户口转回原地 。违犯重戒、不遵 寺规、教育不改者 , 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 , 予以迁 单 。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 门、影响极坏者 , 经寺务会议决定 , 报上级佛教协 会批准 , 开除僧籍 , 收缴其戒牒、度牒 , 并将户口 转回原地 。触犯刑律的 , 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 , 方可 外出参学 , 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 , 注明参学地 点和往来期限 。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 , 须追究 责任 。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 , 方准挂单 , 并按 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 , 随众修持、劳作 。如 有违犯 , 劝说不听的 , 应随时起单 概括出家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 , 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 。(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 , 不可受戒出家 。) 3. 五官端正 。(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 , 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 。(如爱滋病 , 多种皮肤病等 。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 。(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 。(指遭警方通缉者 。若曾是犯罪 , 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 7. 年龄不小过7岁 , 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 。(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 , 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 9. 心理健全、正常 。(双性人不可出家 。) 10. 要求出家者 , 须本人自愿 , 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 , 身体健康 , 信仰虔诚 , 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 , 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父母许可 , 无婚姻恋爱关系 。寺院对要求出家者 , 经查明身份来历 , 认定符合出家条件 , 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 , 可以拜一个比丘 , 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 , 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 , 即剃去须发 , 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 去俗姓 , 改姓释 , 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 。并按规定发给度牒 。然后经过短期修学 , 求受十戒 , 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 。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 , 意义是“息恶行善”者 。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 , 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 , 无不良嗜好如抽烟 , 酗酒 , 赌博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 , 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 , 无负债 , 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 初中以上即可 , 当然越高越好 , 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 , 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 , 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 , 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 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寺院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 , 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 , 进入考验阶段 ,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识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为僧者 , 寺院负责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所需 , 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 并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情况 , 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 , 用于外出乘车、购买自己学习所用经书等 。有的寺院会更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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