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再申请工伤吗?】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
推荐阅读
- 炒梭子蟹怎么保存为最新鲜 梭子蟹煮熟后怎么保存
- 立秋后半个月还热吗?
- 笋干泡过后如何保存
- dnf设置不了一键拾取。设置后不好用如下图 是什么意思
- 离婚不接传票的后果
- 64g手机2年后够用吗?
- 洗脸后要注意什么 洗脸后注意事项介绍
- 芦笋几天出苗
- 腹腔镜手术后注意事项有什么
-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