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迟迟不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村里迟迟不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文章插图
首先,广大农村居民要知道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应当及时由村民委员会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且其依法应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
也就是说无论村里怎么开会怎么拖延,关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问题,也必须遵循一个原则: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
如果村委会以“村务繁忙”等借口,拖延发放补偿,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确有无故拖延、截留补偿款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其次,法律赋予了农村居民明确的救济渠道 。如果主管部门选择不作为,拆迁户可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实践中,这是非常重要的维权方式之一 。如果村委会成员存在私分、挪用、长期拖延发放征地补偿费的情形,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村民可向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报案,要求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村里迟迟不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