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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 , 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 , 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 , 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 , 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 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 , 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 , 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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