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股东知情权的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股东的知情权有何限制】
推荐阅读
- 友情的句子唯美简短
- 春节返乡的注意事项
- 衣服上的防盗扣忘记取了怎么办
- 大闸蟹的家常做法
- excel的开发工具在哪里
- 尿酸高的人生不出儿子有什么说法
- 天连水尾水连天的上一句
- 九十岁该叫什么
- 液化天然气lng和天然气的区别
- 祛斑霜的危害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