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 方可交付使用 。另外 , 根据法律规定 ,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 , 经验收合格后 , 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 不得交付使用 。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 , 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 方可交付使用 ,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 不得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推荐阅读
- 瓷砖铺贴后的验收和保养,业主必看
- 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指什么
- 桩基验收时应准备哪些资料
- 建设工程见证员与取样员有区别吗
- 房子竣工是不是就可以交房了
-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条件
- 房地产竣工验收包含哪些
- 项目竣工朋友圈怎么写 项目竣工朋友圈书写方法
- 泥瓦施工验收的规范是什么呢?下文详解
- 竣工和完工的区别是啥 竣工和完工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