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夕醉梅山弟家原文、作者

元夕醉梅山弟家 宋代:陈著
为吾大患为吾身,假合将来认作真 。
乌兔有谁相与老,燕莺于我已非春 。
再生未死客中客,万事无闻人外人 。
独有梅花尚知己,不妨一醉且同尘 。
作者 【元夕醉梅山弟家原文、作者】(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 。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 。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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