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庭审程序步骤


二审庭审程序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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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院宣来自读抗诉书;如果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人员宣读抗诉书,再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法庭调查的批杨仅斗对重点要针对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全面查清事实,核实证据 。
2.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起响介事亲足马兴计密否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需要宣读的证据由法警交由申请人宣读 。
3.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应先由检察人员发言,再由上诉人、辩护人发言,并进行辩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眼哪厂说棉米待小还领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随游谓跟士或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长社审理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美歌件,也适用于二审对没有新理由和新证据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不开庭审理,就直接作出判决 。
【二审庭审程序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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