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开车的时候好心送了朋友或是亲人、同学到其他的目的地 , 并没有收对方的车资 , 但是却没有想到在开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 导致坐车的乘客受伤了 。后来乘客跟车主要求经济赔偿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 欢迎阅读 。
无偿搭乘致伤车主如何担责
无偿搭乘 , 也称为“善意搭乘”、“好意同乘”、“搭便车”等 。根据合同法规定 , 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 ,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 合同成立 。相对于有偿运输合同而言 , 无偿搭乘人不存在支付乘坐他人车辆费用的义务 , 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行为的实质 , 在于车辆保有人与搭乘人间成立了无偿运输合同 , 即:当搭乘人提出免费搭乘的要约后 , 机动车保有人有权作出同意或拒绝的决定 , 其一旦同意免费搭乘并在搭乘人上车后 , 双方即缔结了无偿运输合同 。
【法律知识:无偿搭乘致伤车主需要担责吗? 善意搭乘 法律赔偿】我国合同法对无偿运输合同中搭乘致伤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 但并不意味着在此情形下车辆保有人无须承担责任 , 此种情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4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 ,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 , 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的精神 , 类推探寻其请求权基础 。而合同法第302条规定 ,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该条第2款即是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的请求权基础 。综上可知 , 无偿运输合同成立后 , 无偿搭乘人虽然无需支付运输费用 , 但机动车保有人仍须负有安全运输乘客到达目的地的义务 , 反之 , 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合同法对有偿合同实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 , 而对无偿合同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因此 , 在处理无偿搭乘行为中的损害赔偿时 , 应当根据机动车保有人和无偿搭乘人的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赔偿比例 。如果搭乘人作为成年人明知所搭乘的车辆系非营运客车 , 具有一定安全风险 , 仍同意无偿搭乘 , 自身也有过错 , 亦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
乘客无偿搭乘致伤后是可以跟车主进行索赔 , 要求车主对此进行负责 , 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才可以 。
推荐阅读
- 法律知识:开发商征地是征用还是征收? 开发商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 法律知识:医疗事故轻微责任的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罪量刑太轻
- 网络安全法律知识:法律上怎么规定犯罪黑客判刑多久? 《网络安全法》内容
- 有关房产税的法律知识:在哪些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相关税法知识
- 法律知识:没有结婚证离婚了孩子跟谁 结婚证没有用
- 有关网络欺诈的法律知识:怎样才算虚构劳动关系? 有关网络欺诈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 有关房产税的法律知识: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关于房产的税收
- 劳动保障法律知识:8小时工作时间算上午休吗?单位能延长工作时间吗? 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 快递政策法律知识:快递网点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快递适用法律
-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