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有约定的 , 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

离婚房产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文章插图
1. 当事人有约定的 , 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 。当事人没有约定的 , 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 , 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 , 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约定 , 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
2. 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 , 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 , 由一方偿还贷款 , 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 , 如果没有约定 , 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 ,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