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文章插图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诉讼保全申请方式是怎么样的呢】
推荐阅读
- 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
-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 强制执行法规
- 对债务人的股权能申请保全吗?
-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诉讼
- 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 刑事拘留一般会拘留多久
- 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 检察院传唤会被关押吗?
- 如何区别诉讼中的决定、裁定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