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中毒的辨别与急救

沥青中毒因接触沥青而引起的中毒 。各种沥青中以煤焦油沥青的毒性最大,天然沥青的毒性最小 。
一般接触沥青粉尘或烟雾后,特别是在日光照射下,经4~5小时,面部、颈部及四肢暴露部位即可发生大片红斑,伴有瘙痒及烧灼感,严重时局部可有水肿、水泡及渗出液,尤以眼睑最明显;全身症状可有头痛、眩晕、恶心、呕吐、咳嗽、咯血痰、胸痛、低热;尿呈棕黑色,并可有蛋白及管型;肝功能也可有一过性异常 。
沥青中毒临床表现:
(1)、皮肤损害:①光毒性皮炎:多见于面、颈部,为界限明显的红斑,常伴有水肿,严重时见水疱、大疱,甚至糜烂;②黑变病:常对称分布于面、颈部:皮损呈片状,褐色至褐黑色,形态不一,边缘模糊;③痤疮:表现为黑头粉刺、毳毛折断的毛囊炎性丘疹;黑头粉刺为扩大的毛囊中的黑点,其下带白色小硬结,多发于直接接触的面、手、前臂,也常波及易被沥青污染的大腿伸侧及躯干皮肤;④热烧伤:多因泼溅、失足等事故引起,高温液态沥青造成热力烧伤;临床表现与一般烧伤同,仅皮肤覆有黑色沥青,与创面粘连,不易清除 。
(2)、眼、鼻、咽症状:有急性结膜炎、点状角膜炎,慢性长期接触者可有翼状胬肉 。鼻咽部自觉干燥、灼热感 。
(3)、全身症状:闻沥青烟气异臭味,可出现头昏、头胀、头痛、胸闷、乏力、恶心或咳嗽、汝悸、耳鸣等不适 。
沥青中毒的症状:
一、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的作用,即光感作用 。光感作用是由于某种物质与光的照射共同作用于人身体时,能使人体发生特异的疾患 。这种因光能的病原作用就叫做光感作用 。沥青的光感作用主要决定于沥青中含吖啶的多少 。煤焦沥青含有吖啶,其光感作用较强;石油沥青中似不存在吖啶,故其光感作用极小 。
例如工人在太阳光的直接照射下做数小时的沥青(尤其是煤焦沥青)工作,身体裸露部分沾染了沥青粉尘或烟气,因光感作用的结果,即易发生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的一般症状是:急性红斑、皮肤炎及眼炎,或引起全身症状(如头痛、恶心、倦怠、体温上升等) 。如1951年8月,上海工人在卸运船舱内的沥青时,因舱内温度高,工人多摘下了防护用具 。工作中经太阳曝晒的结果造成38人的中毒事故 。中毒的工人有的两眼红肿 。患急性眼炎,面部、脖颈以及手、腿等外露部分的皮肤也显出红肿、痛痒及烧灼感;重者除患皮肤炎外,还有口渴、恶心、甚至呈虚脱现象 。
二、慢性中毒:
经常与沥青接触的工人,虽然是少量的接触,或者在开始时并没有明显的中毒现象,但是长时间以后,由于毒物的继发性作用,便形成慢性中毒 。在此种工人(如焦油车间工人)的皮肤上常常出现粉刺、黑痣、毛囊炎、落屑及脓包等现象,甚或引起角化症、乳头瘤及上皮肤癌等症状 。由于接触沥青所引起的"皮肤瘤"发病很慢,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但这正是职业病的预防上所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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