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权房子转产权手续如下: 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 , 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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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使用权房子转产权手续如下:
1. 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 , 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
2. 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 , 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 , 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
3. 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 , 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 , 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 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 , 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 。
4. 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 , 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 。
5. 付款后 , 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
6. 持上述相关资料 , 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
【北京使用权房子转产权手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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