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泰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二 )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 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