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补偿】
推荐阅读
- 在我国事业编制写劳动合同吗?
- 未未是谁演的
- 未来10大暴利药材种植 天麻种植技术
-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
- 丧尸未逝结局什么意思
- 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 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一些
- 应该如何控制恐惧感?
- 然志犹未已的已是什么意思
-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取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