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一些要求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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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在内容、形式等方面都有所要求 。内容上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要为双方自愿达成;而且要求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
形式上要求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而且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
除此之外离婚协议还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返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且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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