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法律伴你成长,这些民法典小知识你了解吗?( 二 )


可以 。 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但是 , 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 , 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因此 , 妈妈腹中的宝宝具有民事权利 , 可以接受赠与 。
不可以 , 小明的爸爸妈妈属于越级乘坐座位 , 应当补交票款 , 且铁路运输方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 如果小明的爸爸妈妈拒不支付票款 , 铁路运输方可以拒绝运输 。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 , 应当补交票款 , 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 , 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
可以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 , 视为没有利息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 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 , 视为没有利息 。 由此 , 小明的爸爸可以仅就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本金、利息进行偿还 , 对于超过国家规定的部分 , 可以主张不予偿还 。
可以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请求撤销婚姻的 ,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因此 , 小明的妈妈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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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法律伴你成长,这些民法典小知识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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