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2月2号我摔倒,去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 )


这一起恶劣的医疗损害事件导致我现在左手腕小骨头有小孔 , 不能提重东西 , 只能提二斤重的东西 , 接近费了 , 连挂个盐水都不能挂 , 因为肿还没有全部消掉 , 这么厉害的手的判决竟会是这样的只赔偿医药费 , 看到判决书我都蒙了 , 这个还有天理吗?我整个人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 , 我本来是个健康的人 , 现在变成整天跑医院冶疗 , 疫情这么严重 , 我还得上医院冶疗 , 我被逼无奈才到网上来 , 让大家给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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