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税的近代史

【落地税的近代史】落地税[Tax leVied on goods taken to and sold in a place]清"厘金"茶税制度下的一种杂税 。 所谓落地税 , 也即各地城镇所收取的集市交易税 。 曾国藩于同治二年(1863)任两江总督时 , 在义宁州也开办"落地税" 。 李鸿章于同治五年(1866)继任两江总督 , 改曾国藩之制 , 废除旧的"引票"?"捐票"?"厘票"而采用"落地票" 。 自是之后 , "附加税"更是任意巧立 。 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之役 , 中国赔款 , 在茶厘上加收二成捐;光绪二十六年义和团事起 , 八国联军攻破北京 , 次年订立"庚子赔款" , 茶叶亦因之加收一成捐 。 辛亥革命后 , 安徽?浙江?湖北?甘肃等省 , 分别有落地捐?落地商税?落地厘金等多种名目 。 直至1931年撤厘 , 遂统一入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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