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茶法】议茶法[Tea trade decree] 宋代茶法专论 。 作者王安石(1021-1086) 。 见于《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 。 全文是:"国家罢榷茶之法,而使民得自贩,于方今实为便,于古义实为宜 。 而有非之者,盖聚敛之臣,将尽财利于毫末之间,而不知与之为取之过也 。 夫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而今官场所出皆粗恶不可食,故民之所食大率皆私贩者 。 夫夺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则严刑峻法有不能止者,故鞭扑流徙之罪未尝少弛,而私贩?私市者亦未尝绝于道路也 。 既罢榷茶之法,则凡此之为患,皆可以无矣 。 然则虽尽充岁入之利,亦为国者之所当务也 。 况关市之入,自足侔昔日之利乎 。 "下引汉代桑弘羊兴榷而霍光罢榷之例,借扬雄之言,力主罢榷 。 此文撰于嘉{右四年(1059)二月茶法通商后不久,当时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 。 他针对当时反对通商的议论,提出相反的观点 。 指出通商不仅合于古义(原本茶无榷?无税),而且于今公私两便,提出非议的人,都是竭泽而渔的人 。 茶乃生活必需品,像米盐一样,不可一日或缺 。 但如今官场出售的多为粗恶陈茶,民用之食茶多从私茶贩购得 。 禁榷强行使百姓饮不到好茶,所以虽有严刑峻法最且严刑流徙不断,但私贩?私买茶者仍屡禁不止 。 罢禁榷以后,上述一切弊端就可彻底解决 。 这样虽然要减少一些岁课,但事关国家当前急务,何况茶商税的收入,也足以弥补过去茶课的损失 。 该文用有限的篇幅,将反对通商者的横议浮言驳斥得无立足之地 。 约略同时,王安石另有《茶商十二说》和长诗《酬王詹叔奉使江东访茶法利害见寄》,表达了同样的政治主张,体现了他对时政得失勇于直言的风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