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N+1补偿到底是什么意思 n加一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个微信好友,有天突然问我:就是公司项目倒闭了,辞退员工按劳动法是怎么赔偿的?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辞退员工,其实是裁员 。
如果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裁员的前置程序,那被裁员工需要知道公司需要支付哪几项费用:
第一,经济补偿金(N 1中的N);
第二,代通知金(N 1中的1),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裁员,需要支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提前三十天通知了,那就不用支付,因此这个1个月工资是否需要支付,要分情况;
第三,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前的所有未支付的工资;

离职的N+1补偿到底是什么意思 n加一赔偿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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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着重介绍一下N 1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 。常看到的N 1的补偿,这多见于网络文章中的一些大公司裁员,以及影视作品中,但其实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N是经济补偿金,1是代通知金(领取代通知金的条件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安排30天后离职,员工选择立马要走,也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
关于“N”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条文解读:
这个N大家不要看着发懵,只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去套用就行,首先,弄清自己工作了几年;
其次,明确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个月,小于6个月的算半个 。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举两个例子:
例1,工作7年6个月,N为7 1=8个月,6个月属于法律规定的6个月以上,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的“以上”“以下”都是包含本数的 。
也就是只要大于或等于六个月就计算1个月补偿,因此,工作了7年6个月,需要支付8个月工作作为经济补偿金;
例2,工作了7年5个月,N为7 0.5=7.5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工作不满六个月的部分,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因此,工作了7年5个月,需要支付7.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看到了这里,大家可能有疑问,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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