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那么,私人贷款受法律保护吗,哪些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私人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周佳华律师解答:
民间私人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但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超过限定标准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
一、贷款年利率高于36%;
二、没明确约定利息;
三、用于非法活动;
四、超过诉讼时效 。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周佳华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
借贷利息的规定:
借期内利息
1.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B.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 。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2.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3.计付利息的上限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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