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证继续教育


一、济南会计证继续教育的含义及要求: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 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 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 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 ,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不同的继续教育形式;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济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二、持有济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参加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 继续教育的学分计量标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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